《关闭小说畅读模式体验更好》
白七面对众人的劝说显得异常固执,他本来是想按着白五的吩咐亲自去找朱翊钧,但昨天一个书生的出现改变了他的想法。
那个书生不知用了什么办法,居然把白七打扮成一个狱卒带进了南漳县的大牢,让他在那里见到了被关押着的白五。
大明的官僚系统早已高度腐败,在这个大前提下,本就不甚完善的地方司法体系更是烂出了新意,百姓谈到县衙大牢无不闻之色变。
这也是古代皇帝有了什么喜事、总要大赦天下来庆祝一番,因为皇帝也知道自己的官吏们是个什么德性。
明朝的宗族势力还非常强大,一般有什么小偷小摸、夫妻偷情的小事宗族就给判了,鲜有要闹到告官的大事。
地方官府一般只处理财产纠纷、城市案件和部分罪大恶极者,而大明的吏部从不以“地方官处理案件数量多”为政绩。
恰恰相反,如果一个地方官处理了过多的案件,那吏部往往会认为这个官员理政不贤明,以至于治下的百姓宁可忍受腐败的吏治也要频繁提起诉讼。
因此县令和知府们追求的就是“地方无诉讼”,如果有、那就一定要尽快解决才是,刑讯逼供、严刑拷打和找人顶罪都是惯用手段。
大明案件的平均“侦破率”和破案速度极高,连有现代科技加成的后世警察都望尘莫及,大概只有九八年之前的香港警察能跟大明比一比了。
后世所谓“黑牢”跟大明的地方大牢比起来简直白得不能再白,白五进了大牢的第一件事就是拷打,而且是那种不问目的、不求逼供,只为把人打得只剩下一口气的拷打,白五不到濒死的状态、狱卒是绝不会停手的,认罪都没用。
狱卒们见惯了形形色色的犯人,知道无论此人是否冤枉,都必须要以严厉的拷打、恶劣的环境摧毁犯人的尊严和意志,让他们陷入深深的绝望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